你好!我和前夫一五年七月份离婚的,离婚时说好了给我二十万补偿说一年给清到现在还差我十一万不给我该怎么办?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应当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并且该协议应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经济补偿条款无效,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履行该协议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录音、视频、短信或电子邮件等,证明您已经按照协议支付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并且对方并未履行剩余款项。同时,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经济补偿条款的有效性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此过程中,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