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女方已经失踪两年。女方户籍所在地在三伏潭镇。有一个6岁的孩子,没有财产问题。当事人现在想在仙桃市找个律师代理此案件。律师费用面议,望尽快联系当事人。
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因感情不和而准备离婚,并且对方已失踪两年。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问题,您可以考虑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代理。在选择律师时,请务必确认其是否有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以及是否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同时,考虑到律师费用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金额并签订合同,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后,希望您早日找到合适的律师,并顺利解决离婚事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