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有一个因转贷而来的35万贷款债务,有担保人,原告已起诉并判决。债务夫妻双方签字并双方知晓。因是转贷的债务,未有实际资金到账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共同生活日常开销。如果起诉离婚的话,这个债务属不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担负和还债吗?
2025-12-20 08:15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通常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对于转贷而来的一笔35万元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签署同意承担该债务,并且该债务已经产生了相应的利息等费用,那么这笔债务可以被认为是共同债务。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能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因此,在考虑是否起诉离婚以及如何处理共同债务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