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女儿今年丨月份在工作期间不慎被传送带带入,左手手婉关节处压伤,并压伤至见骨,当时血肉模湖,期间也有带我女儿去医院治疗,由于那段时间工作繁忙,领导只断断续续带她治疗,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倒至现在关节处约30公分左右红疤,非常难看,并且给她心理造成了不小的阴影,总穿长袖不愿把手露出来,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公司赔偿吗?
13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女儿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公司未能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员工受到伤害,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医疗费用单据及诊断证明,证明治疗的具体时间和必要性。 公司未能履行安全职责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事故报告等。 心理健康评估结果,证明受伤对原告精神健康的负面影响。 请记得,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和方案。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