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父亲是个赌棍,母亲一直想跟他离婚。请问如果离婚后,每月需付他一定的赡养费外,若他无休止地提出花费需求或是欠下赌债要我偿还,是否有相关法律可以拒绝如此要求?
2024-11-09 00:26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赡养费用的支付是基于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的结果,并且这种义务不会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而改变。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一方被判决为需要支付另一方的赡养费时,这通常意味着他们有经济能力来承担这个责任。然而,如果某一方提出了超出其实际收入水平的支出请求或者债务要求,这可能会被视为不合理的或非法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 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请求不合理,您可以考虑与对方沟通,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此外,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解答您的疑问,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