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乙方婚前在农村房居住,15年前嫁到甲方,在婚后,乙方农村房子被占地,赔偿了2套房子,甲方补贴2万,乙方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装修房子时,甲方拿2万出来装修了房子和买了家具。请问,离婚时候,甲方可以得到什么财产,
2024-11-09 00:14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财产是个人财产。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房屋是在结婚后获得的,并且双方均未明确表示放弃对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该房屋应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补偿款中的2万元,如果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债务清偿,则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果是作为对乙方个人的经济补偿,那么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装修房子和购买家具的部分,因为这部分支出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有关,也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最后,关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补贴和装修费),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双方之间的协议。如果没有书面协议或者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些费用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由一方独自承担。 综上所述,考虑到上述因素,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可能会成为甲乙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最终的分割结果将取决于具体的事实情况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