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卖奶粉的个体户主,之前有跟某供应商合作,但是因为其提供的奶粉销量不好,且有宝宝吃了出现拉肚子或肠胃不适等症状,我就跟供应商要求退货了,不做他们产品了,可是货退回去了,他们却迟迟不肯退货款,多方协商,却答复只退我6折的货款,请问这样做他们是否违反相关法律,钱不多,五千块钱左右。但是这样的做法实在有点让我接受不了。
2024-10-27 06:3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奶粉存在质量问题,并导致宝宝出现了拉肚子等不适症状,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此事。首先,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购物凭证和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其次,您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购买时的价格进行退款或者更换新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货品已经退回,您仍然可以向供应商提出退款请求,并要求他们按照原价退还剩余款项。 关于供应商的拒绝态度,这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您提出的退款条件不合理或者无法满足。如果您坚持要退款,建议您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您在与供应商合作前,详细了解其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服务承诺,以及退货政策等相关信息,以免后续产生纠纷。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