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之前在一个算是培训机构的学校工作,没有签合同,去的时候说试用期一个月,底薪3500但是试用期只发百分之七十,我也认了,然后加课时费,课时费一节课一个小时一百块钱,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老板和领导的原因然后干不下去了,一共从12月9号入职,干到12月22号当天晚上,12月22号晚上跟领导说了辞职,领导说让我第二天去办离职手续,但是公司没有正规的公司部门分工,我就跟领导说过几天去,因为最近那两天确实有事,当时领导也没说什么,但是到了26号我去的时候领导给我说没用了,说是我自己要求辞职,没有经过老板同意,跟他说没用,没办离职手续的几天都算旷工,旷工一天扣五百,我的工资还不够扣,但是半
2018-01-03 10:1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