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想买一房子,房源情况是这样的:国家分配给农村盖房的,不允许对外出售,所以不能够进行房产过户,但是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如果说我在公证处公证时签订合同,合同上写着违约金!在公证时合同写上,房子不能以财产形式,进行继承或者拍卖!这样子,等老人死后儿子还能够继承这个遗产吗?或者进行拍卖吗?
2024-10-10 09:13尊敬的客户,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提到的“国家分配给农村盖房的,不允许对外出售”指的是特定的政策法规,通常这些政策旨在保护土地资源和农民的利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被限制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所有。 关于您提到的公证过程中的条款,如果是在公正的过程中,确实可以考虑包括一些条件,比如确保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对产权转移的明确约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协议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以确保它们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会产生任何潜在的法律风险。 至于您提到的房产不能通过继承或拍卖的方式继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所在的地区及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房屋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性质,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拥有,而不能通过个人继承的方式来处理。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