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车在贷款公司抵押了2万9,到手只有2万6,分18期还,每期还1935元,现还了7期,第8期逾期了45天,贷款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拖走了我的车,现在要求我一次性还4万7。我该怎么办?要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25-07-25 02:25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救济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您可以主张对方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至于车辆被扣押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贷款公司沟通,告知他们您的情况,并尝试协商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外,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