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朝阳区芳箐苑的业主,一直以来秉公守法从不拖欠物业管理费,2016年底突然接到前任物业公司打电话给我说我欠2007年的物业费,我说我不欠费,物业要求我拿出票据,十年前的物业费收据没有保留,我问还有没有其他时间段的欠我是北京朝阳区芳箐苑的业主,2016年底突然接到前任物业公司的电话,说我欠他2007年一年零2个月的物业费,我遵纪守法,从不拖欠物业费,只凭一个楼管员的记录就说我欠费,而且是10年前的从没有和我讲过的物业费,起诉到法院,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08-31 13:41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确实从未欠付过物业费。然而,您现在面临着诉讼,这可能意味着您需要支付未付的费用,并且可能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联系前任物业公司,了解他们是否有证据证明您欠费的事实,并寻求解决办法。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或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 调解。在必要时,可以尝试调解以解决争议。 确保所有文件完整。确保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清白,包括任何付款凭证或其他相关文件。 保存所有记录。为了未来的参考,请尽可能多地保存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