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在火锅店上班,每天下午4点半上班,一直上班到凌晨3点,请问这个上班时间合理吗?中途没有休息,因为上班时间长和工作上做的不开心。所以也很想回家过年,特向老板口头辞职,老板不同意。如果真的要走那就3个月之后才可以走,如果提前走他就要扣发工资。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8-01-11 17:37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