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公务员退休,今年72岁,有一继母61岁跟了父亲三年。现父亲病重将不久于人世。我们不想火化(父亲他自己也不想火化)。如果不火化继母就没有政府给的抚恤金以及每个月的生活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继母有没有权利起诉我们让我们来给本来应该由政府给的每月生活费及抚恤金,因为我们没有火化父亲。(我们这里公务员没有强制规定火化,火化了家属则有每月的生活费以及一次性抚恤金,不火化刚没有)。谢谢
16天前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父亲去世后未进行火化,且您和继母均认为应由政府提供抚恤金和生活费,那么继母可能有权对您提起诉讼,要求您支付这些款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与财产无关,不受遗产性质或遗赠方式的影响。因此,即使您父亲未进行火化,但如果您和继母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继母仍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包括支付抚恤金和生活费。 此外,如果您拒绝履行上述义务,继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您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诉讼过程中,您都有权要求法庭考虑您父亲的健康状况,并基于其生前意愿决定是否进行火化。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法院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在具体案件中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