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姓郑,今年34,一个小孩3周岁,一个1岁,在家带孩子,做家务,丈夫35,在家乡捶泊打工,现在一个月有六七千,两个人合不来,从结婚到现在老吵架,他每天都要喝酒,晚上也出去喝到一两点两三点,我一个人顾两个小孩很累,没人能帮一下,回来一两句话他就砸东西,我真的很无奈,过不下去了,今晚他说两孩子都归我,条件我提,虽然这不能当真,所以请问如果离婚,我是否能得两孩子还有生活费,这些我都不懂,谢谢
2024-12-06 18:49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获得子女抚养权,并可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在决定是否离婚以及如何分配财产和抚养权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如果您希望离婚,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寻求家庭暴力或虐待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是争取离婚的重要因素之一。 了解当地离婚程序。不同地区的离婚程序可能有所不同,确保自己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 聘请法律顾问。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并尽量避免情绪化决策。同时,也可以尝试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您感到无法独自面对这种情况,寻求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也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