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套114.31平的房子2019年1月12才满两年,在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挂到中介卖,最后103万成交,家电家具买家全要了,我不想留,9.3号只给了一万定金,9.20.号给20.5万,10,31号给19.万,这三个部分付的钱给我还银行贷款,买家让我贷款还清就搬出去,我现在不想搬家,等过户再搬,算不算违约?要不要赔偿定金???合同上也没写什么时间搬,只写了水电煤缴清交付房屋。我们口头答应首付款给我们搬走,我们是按照合同上写的水电缴清搬走,还是口头答应的搬,谢谢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买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存在一些不确定性。首先,关于定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其次,关于过户前是否需要搬离的问题,通常在买卖双方之间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承诺,即“水电煤缴清后交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延迟交房的责任或罚款。 最后,关于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例如何时搬出,这将直接影响您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认为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买方未能遵守这些规定,您可能有理由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尽可能地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诉讼。同时,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的复杂性,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产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