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10月份去暖气报停,缴费窗口的告诉我过报亭时间拉!说先用一月,到一月了就给自动停,来年想用在补交一月就可以拉!我是两套房子打通的!因为考虑平时办公人少!一个屋温度就够用也!就留一户,前几天供暖公司来人,说不可以报亭,因为两户打通拉!然后我说那都不用啦!都停了吧!把缴费的一户剩余的几个月钱补退给我!他又说退不了?现在该怎么办去解决!就感觉有种用也得用不用也得用的意思!
2026-03-11 06:1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两个房屋是通过打通的方式连接在一起的,并且每个单元都有独立的供暖系统和管道,则该单元之间通常可以互相影响。因此,即使您只保留了一个单元,其他单元仍然有可能受到影响。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提前报停的问题,一般来说,在冬季到来之前,您可以提前向供热单位申请停止供暖,以便您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这不仅有助于节约能源,还避免了因未及时关闭暖气而造成的浪费。 再次,如果您已经决定不再使用其中的一个单元,请尽快通知供热单位并按照他们的指示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如果您认为供热公司的行为不合规或者不合理,建议您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在沟通中遇到困难,您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律师事务所,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总之,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保持与供热单位的良好沟通,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