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民间借贷小型股份公司,经营一直良好,因为16年10月我丈夫得了肺癌晚期,一直在外地治疗,没法参与经营,另外两个股东把款都贷给了各自的朋友,我们家,钱,亲戚,朋友的钱都在里面,现在他俩都消失了,但是我手里有公司放款的借款合同,可打款人分别是那俩合伙人,他们从中作梗,我要不回来贷款。我现在该起诉谁?是借款人,还是合伙人?能胜诉吗?期盼回复,谢谢!
2025-07-26 05:52您所描述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首先与您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分析,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协议约定。 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还款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和方式,且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 举证责任分配。债权人需要证明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能按期还款的事实。 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可能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如申请法院冻结被告银行账户或执行其他合法手段。 在决定向谁主张权利之前,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法律程序可能会涉及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建议您尽早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规划。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