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个人承包了一个公路施工合同,2012年开始修,2013年修好,合同约定修好后给我们95%的款,结果一直到2015年的时候只给了一部分,还有50多万元没给,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按银行利息赔付我们,施工是在安康市,我们找过这边的律师,但是因为他们之间有关系,不好解决,我们希望找外地律师。
2024-06-28 22:05首先,你们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你们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1. **合同履行情况**:你们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公路施工,并且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对方应当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2. **违约金问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按银行利息计算,你们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违约金。 3. **法律途径**:如果对方拒不支付,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4. **律师选择**:选择外地律师可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建议选择有丰富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经验的律师。 5. **证据准备**:在提起诉讼前,你们需要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工程验收报告、付款记录、催款函件等。 6. **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们需要注意时效问题,尽快采取行动。 综上所述,你们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为诉讼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