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借款给别人30000元,至今未归,期间各种理由推脱,最近不接电话,我想去法院起诉,5年时间还有效吗?没有写还款时间。
2025-03-29 02:4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他人借款的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及时偿还债务。如果借款人一直未归还借款,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起诉时未能提供借款人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可能会影响您的胜诉可能性。因此,在起诉前,请务必详细调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保能够证明借款的实际发生时间和借款人承诺的还款时间。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