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中通快递邮寄东西时,中通公司派件员遗失了,但是网上查询的显示本人签收,邮寄东西时发件网点并没有提示做保价,但后来他说的是高于1000的得做保价,现在中通公司只按普通件赔偿,统一300,但是我们的手机买了2800,有一年,我们的立场是至少赔偿1000元,但是中通公司的立场就是300,想咨询下律师,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3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在中通快递寄送物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深感抱歉给您带来的不便。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通快递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寄件人应当对所寄物品的价值进行合理估价,并通过邮局或快递公司办理保价业务。如果未办理保价业务,则视为没有价值,因此,您的损失可能不会得到全额赔偿。 对于您的手机,如果您认为其价值高于1000元,您可以要求按照实际价值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折旧费等。此外,如果您的手机因遗失导致无法使用,您可以考虑要求中通快递提供额外的补偿,如免费更换服务、延长保修期等。 请记得保存好与快递单据相关的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同时,建议您直接联系中通快递客服,表达您的诉求和期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希望我们的沟通能够帮助到您,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