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02年至2015年在私人公司工作,未缴金。现在与公司协商后,老板愿意为你补缴金,请问我该怎样操作?谢谢!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曾经在私营企业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工作证明等,然后联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说明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对方拒绝或者拖延时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任何维权行动之前,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