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二婚结婚一年半,结完婚后我的户口迁移男方这里。婚后首付15万元买了商铺月供1500元,首付款有他十万有我五万,,十五万是从我银行卡里付款的,商铺写的他和我的名字。婚后半年他老房子拆迁分了120平米的还建房,分还建房是按户口本人数算的。户口本上就我和他两个人。我们现在因感情破裂性格不合三天两头吵架,他打过我几次有两次报警,他经常让我滚,让我净身走人,所以我起诉离婚,想知道法院能判给我什么,大概怎么判的?
26天前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前夫是否已经同意离婚,并且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您想要获得房产和商铺的所有权,那么可能需要证明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者您可以提出请求通过诉讼程序证明其所有权。此外,如果商铺产权证上的名字不是你和你的前夫的名字,您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支持您拥有该商铺的所有权。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您需要了解拆迁协议的内容以及拆迁安置方式。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应当归于拆迁户所有人,而不是个人。因此,您需要与拆迁方协商并获取合理的补偿金额。 至于孩子抚养权方面,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结合双方的情况来做出裁决。如果孩子愿意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则需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此外,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权益。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您需要充分准备材料,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