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到期(商场收取了兑费)今年5月份末收回自己经营、请问能退还兑费吗?
2025-06-16 22:46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或未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则视为租赁合同自动续期至下一周期结束。 在本案例中,虽然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但商场并未直接返还兑费,而是采取了一种“兑费”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空间进行经营活动。这种行为属于商场的一种商业策略,旨在利用剩余的时间和资源获取收益,而不是基于法律规定强制要求返还兑费。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存在欺诈或其他违约行为,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将剩余的兑费返还给出租方。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来判断是否符合上述原则。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