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买的房屋,写合同时有达配土地和柴山,现在是卖方不同意,把土地给我们,说是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房屋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您在购买该房屋时,并未明确表示享有产权。因此,在合同中并未涉及对土地和柴山的所有权条款。 卖方认为您仅拥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这是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土地和柴山的权利归属存在不同理解。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 与卖方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要求和理由,看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 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确认您的权利并保护您的权益; 如果您认为卖方的要求不合理,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律师或房地产中介等专业人士提供意见和帮助。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