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财产分割的问题:我老家院子政府占地要拆迁补差,我叔叔20岁高考考出去毕业分配到外地一直到现在70多岁,爷爷奶奶生老病死都没有参与,老人曾口头承诺那几间房屋归叔叔所有,可是叔叔一直没有理会,后来二叔儿子卖掉了。现在叔叔又回来分家产,您说该不该分。
2024-10-11 02:05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割,即首先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其次是其他亲属,最后是国家和社会。如果在法定继承中存在争议或者无法确定继承顺序,则可以考虑适用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理遗产。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的证据来证明您有权获得这些建筑物的所有权,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很难判断您是否有权利要求对这些建筑物进行分割。不过,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享有所有权,并且愿意与家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