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房东,二楼租赁给杨某,杨某在房租还有二个月的情况下私自租赁给王某(房东并不知情)并且拖欠了一年的水电费一万元,我们催收无果,只得断电处理。王某离开了二楼。我们联系杨某,杨某以各种借口推脱迟迟不肯见面。二楼空荡影响房东三楼的宾馆营业。房东无奈招商租给了李某。并签订合同称杨某不得纠缠于他,令房东签下了影响李某生意一天赔偿1500的协议。事后杨某父母妹妹等人每天来店里影响李某生意。李某租金10万,扣下一万称为合同影响生意赔偿的钱。事后房东醒悟,这是杨某和李某合伙布下的骗局,现在我们需要赔偿李某的损失吗?还有这件事情中我们需要怎么维权
2天前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存在有效的租赁关系以及相关合同条款。如果存在有效合同,并且该合同明确禁止租赁人将房屋转租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那么杨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您有权要求杨某支付拖欠的水电费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杨某还应承担因停电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 再次,关于租房人的行为,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损失、停业损失等。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案件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