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汕尾保利买了一套商业公寓,当时发展要求百分之50,我按他们規定的時間內交清了百分之50的楼款,签了合同,也交了税收及一切杂费,当去发展商指定的汕尾工商银行办理按揭的时,銀行方却说商业公寓还沒有接受按揭,銀行方叫我先回等通知,我就回了,直至今年4月售楼方说多交一成方能办理按揭,我觉得没有道理,买楼时说好百分之50,即5成己签了合同,為什麼要多交一成呢,就向售楼方提出能不能按大家之前达成的去做揭,售楼方就说再问问,可一直沒回复,直至今年八月一号就收到了发展商寄來的仲裁信件,告我违約,我不知如何是好,请你帮帮我,謝謝
2025-02-02 16:5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遇到了与购房相关的纠纷。首先,如果您在购买房屋时已经签订了预售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预付款,那么银行拒绝提供按揭服务可能是由于开发商未能完成必要的审批手续或存在其他未解决的问题。 其次,如果开发公司已经提供了按揭服务,但您被告知需要额外支付一部分款项才能进行按揭,则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银行审批流程存在问题。这可能是由于银行内部审批流程不完善或者审批人员对房地产市场的理解不足导致的。 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完成按揭服务,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不明确。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合同条款可能存在不清晰之处,使得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问题。 联系开发商。直接联系开发商,了解是否存在任何障碍阻碍按揭服务的提供。如果有,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比如减免部分按揭费用或其他补偿措施。 寻求第三方调解。考虑到银行和开发商之间可能存在争议,建议寻求行业内的调解机构或仲裁委员会的帮助,通过公正的途径解决争端。 按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认为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