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公婚前买房,写的公公的名字,婚后公公过婚前买房,写的公公的名字,婚后过户给老公了,现在我们决定卖掉房子重新买更大的房子,钱可能不够,买房后我和老公需要共同还钱,婆婆说不写我名字房子也是我的这种话,我想知道如果真的没写我名字,我和老公过不下去的时候,房子真的还有我的份吗?谢谢!
2025-01-19 17:5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和协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的归属主要取决于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而不是口头承诺或约定。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您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益,否则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考虑将房产视为您的财产。 此外,即使房产登记在公公名下,但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您对该房产拥有任何权利(例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也可能被视为是公公个人财产,并且无法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最终,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了解具体情况并做出最佳决策。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