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和我亲爸只有我一个儿子,家里就办了独生子女证,后来我爸去世了。我妈二婚改嫁,我现在的后爸户口所在地那边拆迁。我妈把户口迁过去了,我没有迁,下发的文件说子女未满28岁未婚可以安置2人,可评估人员说我满了18岁,无法享受了,政策上根本没有提及这个。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这样的情况,独生子女证还承认吗,我1992年出生至今满24周岁,我后爸至今未婚未生育过。
2025-01-19 17:3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因此,在没有法定情况下,子女应当履行其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包括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助父母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的后爸(即继父)户口所在地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子女未满28岁且未婚的情况下的安置人数限制,则按照该规定执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补偿款分配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而且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确认。 此外,由于您提到的“独生子女证”的说法可能与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相关联,但具体适用范围和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寻求准确的信息,并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