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2017年八月份在丰县盛和家园看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对方给我说房子可以过户,说过户的时候可以提供给任何资料给过好户,当时就谈好了价格对方说要定金房子我也看好了就给他了五千元定金,停了几天我去丰县房产局问了一下给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合地址工作人员说那里是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过户的,我又给对方打电话问他他说他现在也没有房产证,我感觉他是在欺骗我所以我也不能买无证过不了户的房子就不想要了我要求对方退我钱对方不给,对方给我打的是白条上面写的收到房产定金五千元这样的白条款能不能退还给我。
29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合同无效。因此,在你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对方返还你的定金。此外,由于你已经支付了定金,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建议你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