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婚男方初婚未有生育子女,女方生育过两个孩子但是法律上均归前夫,女方能再生育吗?再婚前女方已经怀孕,而且怀的是前夫的孩子。但是现任丈夫说没有关系。不介意。请问这样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请问当地计生委说不可以就不可以吗?不是以国家法律为准吗?
2025-08-09 03:28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双方都同意,并且符合相关的生育政策规定,那么女性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生育的权利,并要求夫妻双方应当采取避孕措施,避免多胎生育。因此,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女性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要再生育。 然而,关于您提到的“前任丈夫”和“现任丈夫”的说法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婚姻状况、抚养权等。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以便得到更加准确和全面的答案。同时,考虑到计划生育的具体法律规定,建议遵守相关法规并确保家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