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重庆石柱县人,我奶奶于2017年3月27日被重庆北大阳光医院下乡检查说患有白内障,免费接到重庆进行手术治疗于3月29日术后出院返家,回家一周后发现眼咔视力模糊以为是安装人工晶体属正常现象,4月17日发现眼部异常红肿联系医院,医院答复确认了联系我,4月20日北大阳光医院让去重庆做复查,复查结果定为感染性眼内炎院方告知治不了,要转院至重庆西南医院进行治疗,西南医院检查后通知家属需要进行手术一次费用约2万左右甚至有可能要进行2-3次手术且眼睛极有可能不保需要摘除眼球,在此我想咨询一下北大阳光医院有责任吗,这笔医药费该谁出如果打官司的话有把握吗?
2024-09-23 16:27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医疗纠纷,建议您尽快与医疗机构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涉及医疗事故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如果您已经起诉或正在考虑诉讼,请确保收集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尽可能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是至关重要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