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的200元钱的东西,赠玻璃杯一个,使用玻璃杯盛热水,被炸伤,去超市索赔,超市以玻璃杯是凉水杯为由拒绝赔偿。
2024-06-28 21:40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超市提供的赠品也应当符合商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标准,如果赠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伤,超市作为销售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超市以玻璃杯是凉水杯为由拒绝赔偿,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因为即使是赠品,超市在提供时也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其使用限制和注意事项,如果超市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受伤,超市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消费者可以首先与超市进行协商,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必要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因使用赠品导致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购买商品的凭证、受伤的证据以及与超市协商的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