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洗选厂看好一间楼房,2017年8月5号给房东交了三万块定金,并且给我打了个收据,第二天,就听说这房子有争议,我就不想买了,当天就去找房东把押金退了,房东只退给我两万九千块,扣了一千块,写的收据房东没要走,我想把那一千块要回来,能要吗?
2024-12-11 12:0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向房东退还了三万元的定金,并收到了房东出具的收据。然而,房东在收到退款后又扣除了一千元作为补偿。如果您认为这一行为不合理或不合法,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房东进行沟通。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您应该尽快签订协议并遵守。 法律途径。如果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可以考虑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如果您和房东无法自行解决问题,也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等第三方组织进行调解。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早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