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里有个村民,把自己家的4亩可耕地,已租给开发商之名,行卖地之实。已180万的价格,卖给了开发商建房,合同上签的租期是40年,请问,他违法了吗?
2025-04-16 13: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村民可能涉嫌非法买卖或出租其耕地上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的行为。由于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建议您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报告此事,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如环境保护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