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查封“公示”的司法解释 法院对不动产进行查封时,只在不动产机关做了登记,没有贴封条和公告。这个登记行为是否算《查封抵押规定》第九条的“公示”? 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5-04-16 14:4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6条规定。“执行中或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其未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经审查符合本意见规定的条件,应当准许,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因此,在法院对不动产进行查封时,即使没有张贴封条和公告,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仍然可以视为“公示”。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