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搞金融互助贷款合法吗?村里动员百姓加入“扶贫互助社”每户缴纳100元互助金,到需要用钱就可申请贷款。不管你借一天还是一年都按最短一年定期8‰(说的是占用费)计息。当然超过一年的肯定不会按一年记哦!以后想要退出也不拒绝但就是赖着不退。请问村委会这样做符合国家相关金融政策法规吗?
2025-04-16 16:0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其行为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进行,否则会构成违法。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因此,村委会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偿还剩余款项,应当视为借款人违约,债权人可以行使提前终止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全部未偿还金额以及逾期利息等。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可能面临被债权人起诉的风险。 综上所述,村委会的做法不符合国家相关金融政策法规,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建议村委会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纠纷,寻求法律援助,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