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有一事请求知询一下,在县城的国道上有两台摩托车相碰,是丁字路口,转弯车撞到了直行的前右胎 ,直行车者受伤头部鼻子破例变型,鼻骨粉碎性骨折。请问律师该怎么处理。
18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无过错的一方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 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及原因比例分担责任。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摩托车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应在其承保范围内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部分,可以要求摩托车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建议及时报警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诉讼时能够获得有效的支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