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结婚四年多,他开了一家餐馆(餐馆结婚前开的),婚前和婚后期间老公借了朋友很多钱和很多别人的信用卡用,钱用于餐馆资金周转不灵,还有老家建房给他爸妈,我婚后一直没有上班,就在家带两个小孩,现在餐馆倒闭了,信用卡也还不上了,朋友的钱也还不起了,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16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或承担的债务。如果您的丈夫因经营餐馆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您也有义务偿还该部分债务。 然而,如果这些债务并非出于共同生活需要,而是为了个人利益或者赌博等非法行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应综合考虑借款的目的、用途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 此外,如果您无法偿还所有债务,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分期付款或者以其他财产抵偿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权人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债务。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