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问题,前妻是外地人,结婚后,前妻的户籍从原址迁出,迁入入本人的户口。 现双方已离婚,但前妻的户口尚未迁出。 婚内,政府对前妻原所在村的土地与自建房进行动迁安置,村政府以人口进行补偿,前妻索要我们的结婚证与户口本办理了拆迁安置手续,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分得了补偿款和安置房。 请问,对方取得的补偿款和安置房有我的一份吗?
2025-06-13 12:4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前妻在婚姻期间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了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这些款项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您和前妻按比例分割。如果您认为前妻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