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省衢江区的村名,我村支部书记以虚构项目骗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9万元。具体骗取是以虚构项目,虚列开支,冒村主任在领款单上签字等。经村民举报镇区纪委一直没有答复!请问如果书记有关系会不会就没事?这事到底是纪委管还是检察院管的?我们应该再向那个部门反映?
2024-07-20 23:43您的情况涉及经济犯罪,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了解和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对于是否需要向纪委或检察院反映这个问题,这取决于您所处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涉及到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行为应该首先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而经济犯罪则应由司法机关(如公安局)负责。如果您认为纪委没有及时介入或者调查不力,可以考虑向上级纪委反映,或者寻求其他监督机构的帮助。 最后,无论选择哪个部门处理此事,都建议您保持冷静,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材料,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渠道和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