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底,美发店准备转让我接手和一个合伙人但是房东不知道,因为怕给房东转让费,然后我们私下签下转让合同。店里经营是另一位合伙人一直监管,但是现在他已公司名义,扣出很多款项,在我们营业额里扣除管理费、产品费,房租费,在我们利润总额里扣除百分之20风险金!请问这是应该的吗?现在我想拿回我应该有的可以吗?现在又叫我不上班,意思说一分钱不想给我叫我走我该怎么办?
2024-07-21 00:22您的情况涉及商业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或约定,那么根据这些条款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则可能需要考虑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此外,如果房东的行为对您的权益造成了损害,您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如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并要求他们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最后,请务必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