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次要责任当年8月份法院判过医药费29000元我经协商陪一半(145000)事到今天他又去搞什么司法签定伤残,为什么出院半年不做呢·我又有什么陪尝吗,在这中途她又摔倒过去医院冶疗,,她本身就是残疾人(小时患小儿麻痹症)/
2024-09-11 01:53在您提到的事故中,如果您是主要责任人,则按照法律规定,您需要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赔偿责任。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了医药费,并且您与对方进行了调解,那么您应该履行这个协议。 至于对方现在要求做司法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种请求应该是针对新的医疗情况或者治疗需求提出的,而不是为了改变先前的判决结果。然而,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关于您的妻子,如果她在受伤后半年内没有进行任何治疗,可能表明她的康复进度缓慢或者有其他健康问题,这可能会对她的残疾认定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此外,您也可以考虑收集有关您的妻子目前状况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医生的诊断等,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支持您对于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医疗费用的主张。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