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个孩子,俩女儿,一男,现在面临离婚,我想要两个女儿,我家在农村住的房子现在是拆迁房,结婚的时候口头上说楼上给我们了,没有证据,房产证上是他爸的名字,离婚我能分到钱吗
8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对于您所提到的情况,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离婚,那么您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由于您提及的“楼上的房子”以及“口头协议”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您获得房屋的补偿金或价值。建议您与前夫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意见。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 另外,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姓名为所有权人之一,但具体如何处理还需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并保持冷静和理智。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