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系案件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与开发商和中介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房产在防城港,合同约定2014年底交房,但是一直没有实现,当事人因没有交房而没有交第四期房款,开放商说当事人违约,去年年底双方协商退款,扣掉了20%违约金,并支付开发商8万元的中介费,现在当事人在防城港,房屋已经卖给别人了,当事人需要南宁的律师,沟通律师费8000——10000左右具体面议,当事人现在只有合同复印件。当事人会先咨询
2026-01-14 19:43您好!首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谈判。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开发商未按约履行交付义务,导致您无法按照约定完成购房手续并支付剩余款项。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规定,明确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联系相关机构或组织寻求帮助。例如当地消费者协会、房地产行业协会等,他们可能会提供调解或仲裁服务。 尽快采取行动。如果您发现存在违约行为,应立即通知开发商,并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解决方案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因此,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