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现在是这么个情况:我有一辆压草块机器,在草块压完准备装车时。我联系了李某人,让他负责找几个人装车,价格按吨计算。李某人答应后,联系了刘某等人帮忙装车,在装车过程中刘某人不小心自己摔倒,把胳膊扭了一下。在这时我第一时间把他送到医院拍片检查,检查结果没啥大碍,便开了点药回家养着。所有拍片费用及药费都是我付的。第二天我还买了点营养品去他家看望了一下。就这样半个多月过去了,伤着的妈妈找来便开口要一万元赔偿金。我想了解下这钱应该给吗?我觉得有点过分,这钱我就不想出,所以我想麻烦您给我分析一下。谢谢!!
2025-06-20 11:3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支付的医药费用和营养品属于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必要支出,应当由李某人承担。如果伤者要求赔偿,您可以考虑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发票作为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与李某人协商解决此事。 如果您不愿意或无法自行处理此事,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调解或者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进行任何法律活动之前,请确保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