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签了房屋买卖协议,我是卖方,合同约定于2018年3月25日前办理过户,并交首付50万,另35万贷款支付。由于房产所有人未成年不能在3月过户,要延到9月1日年满18周岁才好过户,我事先已告之房产在女儿名下并且女儿未成年,由于我无知,中介签了合同第二天才告之,未成年人不能过户,现在,买方己不能3月过户为理由,要求首付35万,另贷款支付。我不同意,我方坚持首付50万,另35万过户后贷款支付,这样35万也比预计晚了5,6个月,这是我的底线,房屋早晚过户对买房不造成经济损失。房价涨趋势,我不急卖出。如果我不卖了,会怎样?
2025-06-07 18:0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坚持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则可能需要向对方解释您的立场并寻求解决方法。以下是一些建议。 重新审视合同条款。检查合同中的任何未明确规定的条件或限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寻求第三方调解。您可以考虑请一名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帮助协商解决方案。 提出合理请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或补偿要求。 此外,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性,建议您在出售前做好市场调查,了解当前的市场价格和需求情况,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