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方带孩子离家出走,多年后孩子在孤儿院,警察局不让见
2024-10-10 00:12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婚但未生育子女,而另一方当事人已经生育了子女,则应当尊重其意愿并给予一定的抚养费。然而,在你提到的情况下,女方带着孩子离开家,并且多年来未能见到孩子,这可能涉及到监护权和探视权的问题。 首先,你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是否有权利要求探视权或监护权。此外,你还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你解决这一复杂的情况,并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