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是2016年2月份办理的离婚,他拿我身份证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离婚后,他又拿我身份证办理了一些信用卡,现在信用卡欠的钱一直没还,离婚后这些债务需要我来还吗,离婚后的两年我在家带小孩,他在外地,很少回来,小孩五岁了,也没怎么管过,我想问下这个事该怎么解决呢,离婚协议书上写了,孩子判给他,还让我每月给2000块钱,直到孩子18岁,当初觉得是假的就签字了,现在觉得这对自己不利,该怎么解决呢
11天前在处理涉及个人财产分割和债务分配的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或者各自获得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权和处分权。如果您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存在争议或不公平之处,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分析和协商。 对于信用卡欠款问题,如果信用卡是由您丈夫以您的名义申请并使用的,那么这笔债务应视为您的配偶所负的债务。通常情况下,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其配偶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该债务仅由债务人一方负担,且与家庭生活无关)。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经济支持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您也可以请求法院对被告的行为进行审查,并可能提出赔偿请求。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确保所有的证据都充分可靠,以便于法庭审理和判决。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但请记得,具体的法律问题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