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哺乳期妈妈,宝宝才10个月大。孩子父亲在我孕期已经出轨,且与第三者保持一年左右非法同居的关系。我没有实质证据证明他们重婚,现在孩子父亲提出离婚。我们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孩子归我,我可以提出孩子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家里只有一套房在丈夫名下
2024-09-30 18:06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存在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的问题,您需要提供具体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您可以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或者医院开具的精神损失费用发票等文件作为证据。 至于孩子归你抚养,这通常取决于你的意愿以及对孩子的照料能力。如果您认为自己更适合照顾孩子,可以考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等。 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同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